绿色食品申报(一)、认证申请 1 、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及其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绿色食品办公室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省绿办)领取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》、《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》及有关资料,或从中心网站(网址: www.greenfood.org.cn )下载。 2 、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》、《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》及以下材料: (1)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(2)生产操作规程(种植规程、养殖规程、加工规程) (3)公司对“基地+农户”的质量控制体系(包括合同、基地图、基地和农户清单、管理制度) (4)产品执行标准 (5)产品注册商标文本(复印件) (6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 (7)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(8)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(通过体系认证的,附证书复印件)
申领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:1、如实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》一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2、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1) 企业: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、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;
(2) 机关:批准成立文件或机构设置、人员配置文件;
(3) 事业单位: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;
(4) 民间组织:民政部门核发的《社会团体法人证书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》;
(5) 工会:总工会、产业工会凭显和县以上编委核准的相关文件:基层工会凭上级工会核发的《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》;
(6) 律师事务所: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。
(7) 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: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、证书、代码证及税务机关出具的《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》协办单; 3、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1份;4、有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代码证复印件1份
您好!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!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汽车、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废铅酸蓄电池,属于危险废物,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;手电筒、收音机、各类遥控器等使用的废旧碱性电池(如5号电池)由于生产工艺的改善,已不属于危险废物,可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;手机使用的电池大部分是锂电池,暂无回收利用的渠道和机构,随意丢弃可造成环境污染,请暂时收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