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对象
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、法人或其它组织,但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商户除外
办理条件
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: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,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)
1、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;
2、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的经营场所;
3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;
4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办理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,2009年修订)第十六条 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(1997年7月3日国务院令(第223号)) ;
3、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7年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)第八条、第十四条 ;
所需材料
1、 《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》
2、 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
3、 个体工商户、法定代表、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4、 有效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
窗口办理流程
1.申请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; 2.窗口人员核验材料,受理申请; 3.部门审批人员(领导)提出办理意见; 4.窗口办结,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,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。
网上办理流程
1、登陆网上办事大厅; 2、网上注册登记信息; 3、提出申请; 4、确认阅读协议及填写表单; 5、上传电子化材料及提交确认; 6、查询办理进度; 7、提交原件(复印件)至受理机构进行核对或备案; 8、领取证件。
法定时限
2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
20个工作日
办理窗口
窗口名称:烟草专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
工作时间:逢星期一~星期五(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4:30—17:30)法定假日除外
地 址: 河源市红星路205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烟草专卖局窗口
联系电话: 0762-3889892
交通指引:河源市红星路205号行政服务中心
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
监督电话
0762-31807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