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机关: | 河源市城管局 |
决定机关: | 河源市城管局 |
审批内容: |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|
法律依据: |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412号) |
办理流程: | 申请单位或个人备齐资料,向环卫管理科申领排放或受纳建筑垃圾申请表、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,资料齐全的即可受理,资料不齐全的不给予受理、受理后环卫管理科派员现场检验、签订《环境卫生责任书》、办理《建筑垃圾排放、受纳许可证》及建筑垃圾运输证》。 |
申办材料: |
|
承诺时限: | 12个法定工作日 |
收费标准: | 不收费 |
当前位置:
办事指南
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
发布时间:2015-12-24 10:05:57 点击数: 来源:本站编辑